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名录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全县国土第三次调查2023年变更数据成果,对已发布的第二批19处一般湿地部分水域范围进行技术性修正。现将调整后的19处一般湿地水域的湿地名称、四至范围、行政区域、湿地面积、湿地类型、保护方式等在盐池县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月24日至3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到盐池县林业和草原局进行核实。
地址:盐池县花马池东街93号
联系人: 孙 果 0953-6013392
附件:1.盐池县一般湿地水域名录信息表
2.盐池县一般湿地水域名录斑块位置图
盐池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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